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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应如何加速折旧?
发布时间:2016-07-15

资讯来源:BMICS

 

根据财税[2014]75号公告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如果你是刚购买的固定资产,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你已经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又应该如何账务处理呢?且听BMICS顾问分析。

 

如果是刚购买了原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我们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管理费用”等)。

 

如果是前期购买的原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已经计入“固定资产”科目,但还没有计提完折旧的,也并不是就不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有两种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方式一,将该固定资产的剩余账面价值一次性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方式二,将该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清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借:管理费用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BMICS提示:无论是按照哪种方式处理,从会计报表的层面上看,两种方式的结果是没有差别的。条条大路通罗马,很多时候并不是只有一种处理方式,账务处理可以因人而已。我们应根据重要性原则,重点把握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灵活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