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2016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贴息项目申请指南》,明确了2016年度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贴息的申请资格、支持标准和申请资料等。
核心内容:
1.支持领域:我市从事服务外包、技术贸易的企业。
2.申请条件:
①企业依法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服务外包、技术贸易业务的企业。
②企业近三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③企业需按照要求,登陆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全面、真实进行相关业务登记和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④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者许可等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
⑤出口的技术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且企业的技术出口收汇额在50万美元以上。
3.支持标准:
技术出口贴息,以审定通过2015年技术出口收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5年最后一期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支持。
4.申请时间:2016年7月22日 至 8月 12日18时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
2016年7月19日,《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出台,明确了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情况。
核心内容:
1. 专业服务业
①经营奖励,对提供法律服务、财税服务、金融中介、咨询服务、评估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会展服务等专业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经营业绩突出的高成长性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营奖励。
②办公用房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在我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可按最高3000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 ,每年度最高支持300万元。
③人才培训支持,由辖区专业服务龙头机构举办或组织参加的行业内高端培训,培训内容对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和职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经事先备案,可按最高每人培训费用的30%,给予该培训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支持。
2. 现代物流业和服务外包业
①认定奖励,对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的企业,可分别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认定奖励。
②办公用房支持,对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的企业,可给予购置办公用房支持:于2014年1月1日后,在我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支持。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2016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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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606 1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