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 会计处理时,不开票收入和开票收入的处理方法一样,应秉着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 • 增值税申报时,不开票的收入应填入“未开票收入”一栏,和开票的收入合并到“应税销售额”一栏,以此汇总收入,作为应税收入并计算税金。 • 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不开票收入和开票收入合并到“营业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